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07-01 15:55 作者:admin 点击:

皖教秘高〔2020〕7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深入学习《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意见》对做好高职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路径和新举措,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各高职院校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把做好高职扩招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及时学习传达《意见》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把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负责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统筹配置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和教学资源,保证《通知》精神落到实处。各高职院校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办法于2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各高职院校要按照《意见》要求,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传统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将其贯穿于人才培养各个领域和环节,切实做到“三全”育人。要充分考虑不同生源特点,深入开展学情调研,形成学情分析报告,并依据学情分析报告和我厅组织专家审核人才培养方案的反馈意见(见附件),结合学校实际,分类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改革创新教学组织形式,严格教育教学管理,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积极探索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确保扩招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实现高质量就业。各高职院校学情分析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于2月 15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建立督查制度,加强课题研究。省教育厅将组建省级教学督查专家库,组织专家不定期随机对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育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教学场所、实训基地等情况,特别是对课堂教育教学过程进行督查,公布督查结果,并纳入有关考核评价。省教育厅将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作为2020年度教育厅长突破项目,作为省级质量工程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加强专题研究,促进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模式。各高职院校认真总结本校高职扩招人才培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电子版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我厅将遴选向教育部推荐。

联系人:任雯君、毛磊,联系电话:62815925,62818295,邮箱:490837867 @qq.com

 

附件: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2.高职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反馈意见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1月7日